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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众关注个税起征点调整 多认为1500元偏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6日10:15 华夏经纬网

  中新社北京九月十五日电(记者 闫晓虹)中国社会调查所日前对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南京、沈阳、哈尔滨、西宁、郑州、西安的一千五百位公众进行电话调查,当问及“您是否关心个税起征点调整这件事”时,百分之九十六的被访者表示关心。

  八月二十三日《修正案》提交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修正案》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原来人民币八百元上调到一千五百元,并规定各地应统一执行,不允
许擅自浮动。此消息一经媒体公布即引来公众关注。

  据国税总局的资料显示,去年中国个人所得税收入一千七百亿元,其中百分之六十五来自工薪阶层。所以个人收入调节税法的修改,是广大劳动群众密切关心的问题,也自然会成为当前的热点问题。在调查中,当问及“您是否认为中国现阶段个税负担过重”时,百分之八十八的被访者认为是。他们认为目前的个税制度已影响了他们的生活质量。在“您认为我国个税征收制度是否合理”的问题上,百分之九十的被访者认为不合理。

  当问及“您认为个税的起征点应该在多少合适”时,多数被访者普遍认为起征点一千五百元有些偏低,应该再高一些。被访者认为,既然是个人收入调节税,目的就是要保护低收入人群,希望通过调整,能减轻工薪阶层的个人所得税负担,适当调节部分高收入人群以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

  当问及“您认为哪些人应该纳税”时,多数被访者认为高收入者最应该纳税。但是,在高收入者能否正常纳税的问题上,百分之六十七的被访者认为由于中国没有一个完善的个人金融信用体系,缺乏个人交易记录,再加之大部分高收入者的收入都是多元化的,收入来源隐蔽,因此,他们对高收入者能够正常纳税感到担忧。

  在纳税方式上,百分之十三的被访者选择全国统一标准;百分之五十三的被访者选择各地应根据实际水平分别设立标准。多数被访者认为个税调整应该按照公平原则,为工薪阶层着想。个税应该是调节贫富差距的一个经济杠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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