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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观察:期待“权力清单”背后的“责任清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6日10:39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不久前,河北省邯郸市公布了一份包含93项权力的市长“权力清单”,日前,河南省郑州市政府法制局又通过了《郑州市行政机关执法职责综览》,推出了一份涉及该市市属46个行政机关执法权力的“权力清单”———据《河南日报》9月14日报道,根据该文件,郑州市政府共拥有4122项行政权力,其中行政许可257项,行政处罚3291项,行政强制175项,行政确认19项,行政给付6项,行政征收77项,行政裁决4项,备案登记等其他具体行政行为293项。

  公布自己的“权力清单”,将政府权力置于阳光之下,无疑是件好事,有利于扩大公众的政务知情权,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不过,面对不断出炉的一份份“权力清单”,尤其面对那份数量高达4122项的“清单”,笔者禁不住要问:政府权力如此之多,“卷帙浩繁”,那么权力背后的责任、义务呢?是不是也应该公布一份相应的“责任清单”?

  报道中说,郑州出台的这份《职责综览》里,也有关于行政机关责任的内容。但我感觉,它对行政机关责任的强调还不够。

  期待“权力清单”背后的“责任清单”出台,是因为所谓政府权力,按照公共行政理论,其实质是公民权利让渡的结果。正如宪法中所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而这种让渡之所以必要,就在于人们期待政府能为广大公众提供公共服务,也就是说,为公众提供服务应是政府权力设定的前提,也是其合法性的基础。

  由此出发,不难发现,为“权力清单”更清晰地附加“责任清单”的意义,不止在于使权力项目透明化、加强对权力运行层面的监督这一个方面,其更大的价值还在于,从行政机关权力、责任必须相吻合的公共行政逻辑出发,从源头上监督政府权力本身的合法性。

  显然,这种更深层的监督,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时下,一些地方政府在某些权力的设定上,有任意而为的问题。比如,一些行政机关通过部门立法,自我赋权,有权无责以及自我牟利的权力不断膨胀。在这种背景下,我们有理由追问:在各地诸多的政府权力中,有多少是权责匹配的?又有多少是权责不相匹配、有待调整的?当然,要彻底解决这个问题,需要从立法的源头来做。

  强调为政府“权力清单”附加一份“责任清单”,是想强化各级行政机关的责任意识。同时,这样的“责任清单”也有助于公众弄清楚每一项政府权力背后所注定的政府理应承担的责任,从而,就为哪些行政权力是合理的、哪些是不尽合理的,哪些是需要清理、哪些又是应该废除的,奠定一个透明的信息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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