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运输烟花爆竹车辆须装GPS和防火花装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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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7日00:48 新京报 | |||||||||
本报讯(记者 谢言俊)日前,国务院安委会就北京“禁改限”立法通过后烟花爆竹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的安全监管下发通知:要求“禁改限”后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不得单独设储存仓库,烟花爆竹的运输车辆须安装GPS. 销售网点须有专人安管
通知要求:北京市要根据实际,科学地确定烟花爆竹需求总量,统筹规划、合理布设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点、批发和零售网点。未经许可,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和运输,规范进入市场的烟花爆竹产品规格、品种,杜绝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进入市常 通知规定:烟花爆竹的批发单位、零售网点要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零售网点不得单独设储存仓库,由批发单位对零售网点统一配送,并及时回收零售网点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产品。 车辆须配防火花装置 据北京市安监部门介绍,此前依照北京的规定,零售网点储存烟花爆竹不得超过50箱,每箱不得超过35公斤,国务院安委会对零售网点的限制比原来还要严。 通知要求:烟花爆竹的运输要严格规定运输路线、运输时间。从事烟花爆竹运输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品运输规定,要在运输车辆上安装GPS,建立运输安全监控系统;运输车辆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并悬挂显示“危险品”标志或信号;运输车辆进出仓库区时,必须配备防火花装置;货物包装应当牢固、严密,使用箱式货车或用篷布盖严捆牢,并有经过专门培训人员押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