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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他人 武川县两名警官被判有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7日04:57 北方新报

  北方新报

  本报讯 (记者 高瑞锋通讯员滑力加)9月9日,呼市武川县人民法院对该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公安民警非法拘禁案进行了宣判,依法判决武川县公安局原局长徐建国和武川县可可以力更镇派出所原副所长王月光犯有非法拘禁罪。据了解,1999年10月,武川县有两家公司在石家庄市销售羊肉时被骗,之后这两家公司到武川县公安局报了案。当时在该县公
安局当民警的王月光没有经过调查,就认定曾经和这两家公司有过间接接触的杜某(男,丰镇市人)和刘某(男,石家庄市人)涉及该案,并且构成诈骗。同年11月27日晚,经过时任武川县公安局局长徐建国的同意,王月光在没有办理立案手续的情况下,将刘某强行从石家庄市带到武川县,并且将他拘留。后来,经过徐建国的同意,王月光先后5次将这两家公司的人带进看守所,违法提审刘某,并且殴打了刘某。同年12月4日,杜某在呼市被抓获,王月光又以同样的手段非法提审了他。刘某被抓后,他的家人向当地公安机关报了案。之后,王月光等人打电话威胁刘某的家人,让他们拿钱来武川县。同年12月20日,刘某的家人在交给了王月光8万元后,刘某才得以被取保候审,杜某也是在家人交了3万元后被取保候审的。

  武川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建国、王月光身为公安民警,不依法办案,超越管理范围,滥用职权,程序违法,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鉴于二人主观目的是为了工作,犯罪情节轻微,决定对二人免予刑事处罚。(来源:北方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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