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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教育与法律规范出现“断层”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7日07:14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本报讯(记者沈刚)记者日前从有关方面获悉,我国第一部规范国家教育考试的《国家教育考试法》草案已交至国务院法制办审查,并将报至全国人大最终审议。根据草案,在“国家统一考试”中违纪作弊、徇私舞弊的行为将视为违法甚至犯罪行为,一些团体性恶性舞弊事件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考试包括高考侧重惩罚,而中小学考试看重诚信,这一“断层”如何修补引起了人们的争论。

  据了解,《考试法》的适用范围只包括由国家教育部门组织的教育类考试,例如高考、研究生入学考试、大学英语等级考试、自考等。其它部门和社会机构组织的考试,如会计师资格考试、司法考试、托福等不包括在内,学校自己组织的各种考试也不在范围内。

  “高考考试作弊算违法,但小学、中学考试作弊就单独处理,是否会出现一头松、一头严的问题?”人大附中的一位老师说,如此一来,舞弊对于中小学生来说只是诚信问题,而一到高考时就成了法律问题,在诚信教育与法律法规之间如何衔接值得深思。.

  一些高校人士表示,目前的草案虽然对杜绝作弊有积极作用,但教育者普遍更看重的是“诚信教育”。首都师范大学有关负责人认为,现在不少中小学已经推出了“无人监考”考试制度,意即让中小学生通过自律,培养自己的诚信意识,这种教育方法在一些地方已经见到了效果。作为一种延续,这一思想也应该体现在国家考试包括高考之中。

  采访时,更多的人士认为,作弊究竟应该由诚信约束还是靠法律规范,不是一个简单问题。比如中小学日常考试,在强调诚信的同时,也在强调对违纪学生批评教育等方式的处理,二者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但将“作弊违法”扩展到中小学日常考试是不现实的,毕竟他们绝大多数是未成年人。

  有关专家提出,舞弊等“考试病”虽然表现在考场上,但病根却在考场外。在应试教育没有得到根本扭转的大格局下,仅仅加大惩罚力度并不是根本的解决之道。然而,不可否认的是,“依法治考”毕竟体现了考试制度建设的一大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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