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煤矿分红湖南3贪官被判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7日08:36 东方今报 | |||||||||
新华社长沙9月16日电原湖南临武县矿山执法大队两名副大队长和县煤炭局执法室主任等3人,因收受无证煤矿的干股红利,分别被判免刑及有期徒刑1年6个月和1年。 今年以来,临武县检察院发动群众收集线索,深入矿区调查,抓住了唐元中等少数贪赃枉法的矿山执法人员的“狐狸尾巴”。在证据面前,临武县矿山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唐元中、唐国成和县煤炭局执法室主任文雄分别交代了收受无证矿主不交钱只分红得利的“干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