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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黑心矿主”曾云高被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7日10:45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据新华社电记者从广东省兴宁市检察院证实,发生特大透水事故的广东省兴宁市大兴煤矿董事长曾云高已于9月12日被兴宁市人民检察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和非法采矿罪批准逮捕。

  今年8月7日,大兴煤矿发生特大透水事故,123名矿工被困井下,经过23天抢救未果,全部遇难,只有6名矿工遗体被找到。

  据兴宁市检察院宋秦川检察长介绍,同时批捕的还有大兴煤矿另外17人,其中除了1人是因销毁会计账户罪被捕外,其他人均为重大责任事故罪或非法采矿罪或两罪并存。这些人主要是矿上相关责任人及管理人员。

  另据《新快报》报道,国务院广东省梅州市大兴煤矿“8·7”特别重大透水事故调查组曾表示,已初步了解到矿难背后存在官商勾结的腐败现象。但在兴宁市人民检察院的逮捕通知书上,没有表明曾云高涉嫌行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重大责任事故罪和非法采矿罪的最高刑期都不高于有期徒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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