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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刀捅死同校生 暨大留学生一审领刑14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7日15:36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记者 鲁钇山、实习生 宛盈 报道:昨天上午,曾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的暨大留学生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伤人的泰国籍学生黄为国(英文名为SAE UENG SORASAK)故意伤害罪成立,被判有期徒刑14年,刑满驱逐出境,此外还要一次性赔偿柬籍留学生死者严某家属18万元人民币。

  据悉,2004年11月18日凌晨4时许,在学校东门附近,暨南大学华文学院泰国留学生黄
为国与同学看到坐在路边烧烤档里的同学肖某,便过去与其打招呼。当时在座的还有三名柬埔寨籍留学生,其中一名(马某)对黄为国说:“我的朋友要和你打架”。随即,另外一名柬埔寨籍留学生就一拳打过来,双方随后展开激烈对打。期间,黄为国捅了严某三刀,刺了马某的腹部一刀。

  学校保安闻讯而来制止了这场斗殴。黄夺路逃往南宁,准备取道昆明返回泰国,在云南一个边境小镇,被公安机关抓获。事发后,严某与马某被送进医院,两人一死一伤。

  (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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