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集中查纠行人交通违法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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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8日02:44 舜网-济南日报 | |||||||||
本报9月17日讯(记者 郭世锋 通讯员 宋兵)从今天起,外出的行人可要注意了:如果过马路时再翻越护栏就将受到交警部门的警告和罚款处理。记者了解到,为使行人养成守法出行的良好习惯,交警部门从即日起集中开展查纠行人交通违法行为。 行人闯红灯、翻护栏不但危险,而且违法,不少行人对此并不以为然。今天上午,记者在经十路植物园门口看到,不时有行人图一时方便违法翻越护栏。经粗略计算,从9点到
10点30分,记者在千佛山医院门口看到,这里也有不少人翻越护栏。10点45分,一位20岁左右的小伙子在翻越护栏时被查获。交警问他知不知道这是违法行为,他说不知道;当问及知不知道不安全时,小伙子说知道,但看到医院就在旁边就来不及多考虑了。在对小伙子进行了罚款5元的处罚后,交警提醒他:“以后可千万别再翻护栏了1小伙子应声走了。一会儿,又有一位50岁左右的老大爷被交警查住,开始他还态度很好地说下次一定注意,但接着又辩解说:“道路设置得很不合理,建议在医院门口设置路口或天桥。”交警对记者说:“很多被查住的行人都有自己的开脱理由,要么说不知道这是违法,要么就说是路口或过街天桥设置不合理,就是不认为自己违法在先。”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文规定,行人翻越护栏为违法行为,可处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交警部门表示,在集中查纠活动中将坚持严格执法,凡不按指定标线出行的行人都将受到依法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