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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岛内司法机构驳回国亲“选举无效”案上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8日08:35 每日新报

  新华社北京 9月 17日电台北消息:针对2004年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所提出的“选举无效”诉讼案,岛内司法机构16日仍维持原审判结果,驳回国亲阵营的上诉。至此,2004年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所引发的主要官司,从程序上已告完结。

  中国国民党发言人郑丽文当即表示,这不是结束与最后审判,最后会有历史与人民审判。

  2004年3月20日举行的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中,国亲阵营推出的候选人连战(中国国民党主席)、宋楚瑜(亲民党主席)以些微差距落败,民进党候选人陈水扁、吕秀莲获连任。由于投票前一天发生陈水扁遭枪击等多项因素,国亲阵营质疑选举“不公不义,疑云重重”,并先后提出了“当选无效”和“选举无效”之诉。

  岛内司法机构于 2004年 12月31日判决国亲“选举无效”之诉败诉,国亲阵营随之提出上诉。16日岛内最高司法机构将国亲上诉驳回。而在此前,岛内最高司法机构已驳回了国亲就“当选无效”之诉败诉所提的上诉。

  国亲所聘律师俞大卫认为,这个结果表明,岛内司法“面对最高权力者滥权的态度是回避”。郑丽文则表示,全台湾民众都不意外这个结果,正是因为大家都不意外,这才是最可悲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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