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区检察院实施首办责任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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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8日10:44 温州都市报 | |||||||||
周俊朗 徐华东 本报讯群众来访、咨询和举报的各类涉检问题,检察官将直接一对一为其进行“专家候诊”,快速办理。近日,龙湾区检察院透露,将实施业务科长专门接待及首办责任制。 根据这一制度,龙湾区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渎职侵权局、
施行业务科长接待及首办责任制度,为检察官与来访群众构筑起“零距离”沟通平台,减少了来访事项呈报批转的环节,缩短群众申诉、投诉事项办理周期。周俊朗徐华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