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国家司法考试首次在港举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8日10:49 南京报业网

  【据新华社香港9月17日电】国家司法考试9月17日到18日首次在香港举行,272名香港考生参加了此次考试。在香港举行司法考试是国家司法部根据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的建议而做出的决定。香港居民今后将不再需要前往内地参加此类考试。

  国家司法考试由司法部主办,同一时间在内地多个城市举行。根据去年1月实施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参加司法考试
,并在考试合格后在内地有限地执业。今年来自港澳及内地的考生总人数达24.4万。

  (编辑 晨光)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