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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困难户 租房不受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9日12:32 今晚报

  本报讯 (记者李贤通讯员吴梅王津)本市拆迁困难户租房不再受限制,符合经济租赁房申请条件的家庭,都可按一定标准拿到租房补贴,到市场上选择中意的住房租住。这是上午从市有关部门获悉的。

  经济租赁房招租补贴的申请条件、申请要件和资格审核程序与现行的经济租赁房配租政策相同。持补贴资格证的申请人可到住房市场租赁住房。申请人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
合同》之日起30天内,到所在区房管局办理租赁备案手续。备案后,申请人持相关要件到天津市经济租赁房管理中心申请租房补贴。管理中心完成要件审验后,通知申请人缴存租赁保证金。申请人缴存租赁保证金后,管理中心向其开具租房补贴领取通知单,发放银行储蓄存折。租房补贴标准为单人家庭月补贴200元;两人和三人家庭月补贴300元;三人以上家庭月补贴400元。租房补贴由管理中心每月25日前划入储蓄存折内。对享受租房补贴3年的,经原申请人申请,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管理中心可延长享受补贴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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