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用餐时不慎割伤手指 温州一饭店赔偿5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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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9日16:59 温州新闻网 | |||||||||
温州新闻网9月19日消息:日前,经过瓯海直属工商所工作人员的调解,因在饭店午餐不慎将手指割伤的消费者李某,从饭店店主杨先生那里拿到了500元医疗补偿费。 8月21日中午,消费者李某在市区西山东路杨先生的饭店吃午餐,离开时不慎将右手伸进了饭店过道旁的排风扇,当场鲜血直流。李某被及时送到医院检查,医生发现他右手有三个手指被严重割伤。治疗期间李某共花费医疗费近4000元。此后,李某向“12315”投诉
接到投诉后,瓯海直属工商所工作人员现场察看了这家饭店,发现割伤李某右手的排风扇摆放的位置明显可见,确定主要过错在于李某本人。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规定,饭店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经过瓯海直属工商所工作人员的法律宣传和调解,饭店店主杨先生认识到了自己的责任,同意支付李某500元医疗补偿费。(温州商报 记者 姜海燕 通讯员 李卫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