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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有权洗我的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09:51 海峡都市报

  N翟墨(职员)

  为迎接“第五届亚太城市市长峰会”,重庆正进行一场耗资1.5亿的“刷城”运动———城区主干道两边的老楼房、破旧民居和临街店铺都被粉刷一新。因为“只粉刷临街的老房子,街道背后更破烂的房子就不管”,一些市民批评其为“面子工程”;重庆市长王鸿举在回答网民时说:“我不认为是面子工程,就像人在不断换衣服和每天要洗脸一样。”(可参
考本报今日A22版)

  人要不断换衣服、每天要洗脸,是不错的,但不能只换外衣不换内衣。重庆“刷城”运动只刷临街房,就犹如是只换外衣不换内衣、只洗脸不洗身子,不是“面子工程”又是什么?

  重庆退休教师龚先生一针见血:“这种工程是政府受益,百姓埋单,看起来百姓不出一分钱,但这些钱还不是纳税人的钱,用来改善低收入群体的生活不是更好?”龚先生的房子是临街房,他其实是受益者,连受益者都这么说,那些不住在临街房的纳税人更有理由质疑:别人刷房子,为何要我出钱?

  当然,像龚老师这样得了实惠还卖乖的人毕竟不多,89岁的王老太就说:“政府给我们刷外墙,还换新雨篷,我们很高兴。”平心而论,确如重庆市政委主任郭汝齐说,“这项工程让百姓得实惠”,尽管只是一部分老百姓。

  重庆市一机关干部的话触及另一个更有意思的问题:“假如你有天起床发现,家门口被脚手架包围,工人在粉刷你家的外墙,却没有人征求你的意见,你也会不满意。”为何“不满意”?因为不经房子所有人同意而擅自粉刷房子,是侵犯私权。

  也就是说,重庆“刷城”运动缺少一个程序———征得房屋所有人的同意。这里有两个可能,一是,政府认为私权应该为公权或公益让路;二是,政府认为粉刷房子对市民来说求之不得,还用征求他们的意见吗?

  王市长以“换衣服”与“洗脸”为喻为“刷城”辩护,但换衣服、洗脸只能给自己换衣服、给自己洗脸,如果硬要给别人换衣服、洗脸,就不合适了———政府与公民的关系不是父母与幼年子女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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