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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昨开审离奇案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09:52 每日新报

  酒后殴打妻子致伤其间儿子坠楼身亡张家民郭儒村

  摄影张家民

  新报讯【记者张家民通讯员郭儒村】一名男子酒后殴打妻子,致其多处受伤。昨天,本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故意伤害案进行了审理。在庭审中了解到,李某在殴打妻子过程
中,其妻11岁的亲生儿子坠楼身亡。

  法官宣布开庭后,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今年41岁,系本市人。李某与本案被害人桓某是夫妻,与李某某系继父子关系。2005年 4月 19日 22时30分许,李某酒后在家中,利用拳脚、扫帚等物对桓某进行殴打。当日 22时32分,李某某目睹李某殴打其母桓某后,在家中拨打“110”报警。民警到来后,在李某家阳台下的地面上发现侧躺在地的李某某,遂立即进入李某家询问。桓某得知情况,下楼将李某某送至医院进行抢救,但李某某因抢救无效死亡。

  次日,公安机关将被告人李某抓获归案。经鉴定,被害人桓某头部软组织、颈部软组织的损伤均为轻微伤,肢体软组织损伤为轻微伤(偏重),右手手指骨折为轻微伤(偏重),眼部损伤为轻伤。

  在接受公诉人讯问时,李某不承认打了桓某的眼部,只承认打了她的腰部和臀部,并称桓某眼部有旧伤,视力下降根本不是他造成的。李某还说,在和桓某打架时,他根本没看到孩子,始终不知道孩子是怎么摔下楼的。公诉人表示,李某在公安机关和公诉机关对其进行审讯时,全都承认打了桓某面部。

  公诉人还宣读了桓某在预审阶段的证据笔录。桓某在作证时说,案发当天是她与李某的结婚三周年纪念日,一家三口在外面吃的饭。李某喝了多半瓶白酒和两瓶啤酒,回到家后就对其进行殴打,还动用了铁棍子。桓某认为孩子的死是李某一手造成的。对此李某表示,他根本就没碰孩子。

  庭审中,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桓某提出了 1000余元的赔偿要求,并且不同意法庭对民事部分进行调解。

  本案公诉人在发表公诉意见时表示,被告人李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造成他人轻伤之后果,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人表示,李某在庭审中推翻前供,应视为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综上,请法庭酌情判处。

  而被告人李某的辩护人表示,公诉机关指控李某伤害桓某眼部的证据不足,因此不能对李某定罪量刑。被害人桓某最后要求法庭依法严办李某。

  桓某在庭审之后对记者说,她的孩子死的时候刚11岁,上小学5年级,平时很懂事。对于孩子的死,有关部门没能查明与被告人李某有直接关系,因此未对该部分提起公诉。但她将努力搜集证据,查明孩子的死因。

  据了解,此次庭审之后,法庭将对该案做出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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