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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两名成考"枪手"被行政拘留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15:11 光明网

  据悉,在8月30日-9月5日进行的成人高校招生统考报名期间,南京市成人高招办首次借助警方力量打击“枪手”。目前,仅“专升本”报名点上的验证人员就查出近20名“枪手”,警方已分别依法对“枪手”进行了罚款直至行政拘留的处罚,并在积极追查“枪手”雇主和假证制贩者。

  现行处罚方式显弱

  新街口派出所有关负责人昨天告诉记者,发现“枪手”假证后,警方及时介入调查,先后有十余人被带至派出所接受讯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警方按照情节严重程度对这些以假身份证冒充他人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进行了处理,其中两人被处以行政拘留两天的处罚,其他人则被处以罚款的处罚,“有的是主观上存在故意,甚至有人是为了获取经济利益;有的属于主观上不是故意,但碍于面子等等客观上做了这样的事情!作为公安机关,主要是根据这些人员主观上是否是故意,以及伪造身份证的情节等角度考虑进行处罚1

  “像这种以伪造身份证报名的情况以前也发生过,警方也是按照居民身份证法对其进行处罚的1该负责人介绍说,这种人员其实就是通常所说的“枪手”,每次考试都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枪手”,但按照目前的规定,对其处罚只能依据居民身份证法,但按照现在的处罚方式,在打击“枪手”的力度上比较弱。

  今年“枪手”提前行动

  今年成招章程中规定,凡25周岁以上的考生都可享受加20分投档录取的优待,于是有人为“扮老”而做假身份证。此外,也有一些人没有专科毕业证书,按道理不能参加专升本考试,可为了尽早获取本科文凭,他们也找到假证贩子,弄出一本子虚乌有的专科毕业证书,前来报名。

  南京市成招办副科长戚宁平介绍,以往“枪手”都是在考试的时候才出动,今年因为采取现场电子拍照,“枪手”和雇主为了“确保”考试顺利进行,雇主提前为“枪手”提供假身份证,由“枪手”代其报名。

  南京市成招办工作人员透露,“枪手”主要集中在“专升本”报考者中,他们持假身份证、以雇主的名义报名,并进行现场人像采集、办证,届时将持贴有本人照片的准考证代雇主考试。往年他们也发现类似情况,但作为教育行政部门,他们无权对其进行处罚,最多取消其报名资格,口头批评教育几句,这也使得“枪手”现象屡禁不止。

  《考试法》将更严

  江苏君远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淑君律师认为,这些被行政拘留的考生和枪手是按照《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规定来处理的,按照此规定,对使用伪造身份证的“枪手”和购买伪造身份证的考生,可以处于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10日以下拘留。李淑君律师认为,制作并使用假身份证已经构成行政拘留,根据《刑法》第158条规定,情节严重的还可以按照“妨害公文证件印章罪”进行处理,到这个程度可以对其进行刑事处罚,类似的作弊行为,只要学校报案,目前警方肯定会处理。

  李淑君律师说,《国家考试法》(草案)正在征集意见中,根据草案,一些考试过程中的违纪作弊、徇私舞弊行为将视为违法甚至犯罪行为。一些团体性的恶性舞弊事件则将被追究法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李淑君说,针对目前普遍存在的“枪手”“替考”等现象,这些行为如果最终定性为违法,“枪手”及雇主将可能受到罚款、拘留或者终身禁考乃至刑事处罚等制裁。快报记者田雪亭朱俊骏李学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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