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16岁少女被狠心母亲卖为人妻 不愿同房遭夫毒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1日14:16 东北新闻网

  16岁本应是享受父母亲人关爱的年龄,可兰西县少女小美(化名)却在这花季年龄被自己的亲生母亲“卖”为人妻。记者昨天从省妇联权益部获悉,兰西县16岁少女小美被其母以6万元“卖”给他人为妻,又被男方打伤,万般无奈的小美,请求省妇联给予帮助。

  小美今年16岁,5岁时父母离异,小美与母亲一起生活,小学毕业后辍学在家。今年初,通过其姨父介绍,小美的母亲通过打骂、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行将女儿以6万元“卖”
给红星乡五家村村民郑某为妻。郑某今年20岁,眼部有残疾、智力偏低。4月16日,在没有领结婚证的情况下,郑某与小美举行了婚礼。

  到郑家后,小美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并因不愿与郑某合房等原因而遭受打骂。9月10日一早,小美打算去看望父亲,郑某对其拳打脚踢,并用砖块将小美的头部击伤,致使小美晕倒,郑某逃离现场。小美被进城卖菜的好心人送到父亲家,小美的父亲将女儿送到兰西县人民医院第三门诊(兰西县司法鉴定中心)就医并做了司法鉴定。9月12日,其父到红星乡派出所报案,之后又投诉到兰西县妇联。目前犯罪嫌疑人郑某已被抓捕归案,并刑事拘留。

  孟繁旭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莉指出,小美的母亲在违背自己的女儿意志的情况下,以6万元把女儿“卖”到郑家当媳妇,违反了婚姻法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的规定,严重侵害了女儿的合法权益,其婚姻属无效婚姻,必须解除。小美的母亲不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承担法律责任,还将受到道义的谴责。(新晚报王霞 记者 李玥) [编辑: 孙鹏](来源:东北新闻网)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