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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人家里喝茶“顺手”开走汽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1日16:20 深圳晚报

  本报记者袁江斌报道一名男子将作案黑手伸向熟人,在熟人处喝过茶后,“顺手”又将对方的车开走了。日前,福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做出判决,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同时获刑的还有另两名协助窝藏、转移赃车的男子。

  据查,今年1月15日晚,案犯陈某、郑某到福田区香蜜三村任某住处喝茶。半个多小时后,陈某、郑某离开任某住处,陈某掏出事先备好的一套钥匙,将任某停放在小区的一辆旧
丰田佳美小车开走。郑某得知陈某要偷车,也没有反对,而是帮忙将陈某开来的面包车开走了。第二天下午,郑某在明知陈某盗车的前提下,又提供了一套深圳的车牌给陈某,让陈某将佳美车的车牌换下。

  作者:本报记者袁江斌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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