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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训突晕倒 男孩脑损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2日12:32 新闻晚报

  晚报讯 原本是一个体质健康的18岁男孩,不料却在军训中突然中暑晕倒,对大脑造成了永久性损伤,生活无法自理,智力下降。家长无法承受这样一个沉重打击,将孩子的学校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孩子10万元损失。一审法院判决准许赔偿2万元后,家长不服,上诉至二中院。昨天,此案开庭审理。

  2003年7月,初中毕业的姜亮考入上海某职业技术学校。入学初,参加了新生军训活
动。军训的最后一天吃了午饭,姜亮在等候回校的班车时,突然中暑晕倒。学校老师和军训基地战士对姜亮作了降温处理后及时送往医院抢救。经治疗,姜亮无生命危险,但对身体造成了一定的伤害。

  姜亮父亲将学校告上法院,认为学校在连续高温的情况下让学生军训达四天之久,又安排学生在操场上集中,曝晒时间过长。孩子虽脱离了生命危险,但对大脑已造成永久性损伤,至今生活无法自理,智力下降。学校不妥当地安排军训时间,直接导致了姜亮的人身伤害。因此,父亲要求学校承担过错责任,赔偿医药费、营养费、精神损害赔偿费等共计10万元。

  学校认为,这次军训制定了详尽的方案,并委托专业的军训单位予以实施。姜亮在军训会操前和会操中均无异常情况,姜亮是因自身原因突然晕倒,中暑后学校也尽到了妥善救治处理义务,并为其垫付医药费3万余元,学校并无过错,但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学校愿意一次性向姜亮补偿2万元,另外垫付的3万余元也不要求返还。

  一审法院认为,学校对姜亮所受人身伤害不存在过错。姜亮诉称学校不妥当安排军训时间,但未提供有关证据加以证明。最后法院作出判决:不支持姜亮提出的要求学校赔偿10万余元的诉请,准许学校补偿姜亮2万元。

  姜亮父亲认为学校依然存在过错责任,要求提高赔偿金额。昨天二审法庭审理但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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