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查处假货不再一烧了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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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2日14:51 扬子晚报 | |||||||||
9月21日上午9时,从盐城质监局大院开出的两辆大卡车引起路人议论纷纷。 “快看啊,这就是去年轰动全省的‘美乐滋’劣质奶粉!”“9月是全国质量月,肯定又要来一次集中焚烧假货活动。” 然而,一个小时后,这两辆大卡车直接开进了射阳县一家鱼类饲料加工厂,将这批蛋
盐城质监局稽查处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二季度起,质监部门把查获的各类假劣自行车、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和相关的塑料制品等送往加工厂回炉再利用;将无厂名、无厂址、无标准、无合格证的各类假劣食品以及面粉、大米送往饲料厂经处理后生产农畜饲料;对查获的劣质学生练习簿、包装纸箱盒等印刷品送往造纸厂化为纸浆;除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劣质酒外,将“傍名牌”、以次充好、酒精度达不到标准的白酒送往酱腌菜、醉螺等企业作为辅料;将仿冒名牌的衣服、鞋、袜、帽、手套等物品清除商标标识并由物价部门作价后,捐赠给扶贫点或有关福利基金组织;对无法利用、必须销毁的有害物品,在进行妥善处理后,在指定地点予以深埋。 盐城质监局局长夏世华认为,提高市民质量意识关键在于让更多市民掌握质量法律法规、真假商品鉴别等知识。对于有毒有害的劣质产品要坚决销毁,但对于有利用价值的假冒产品则可以具体分析,进行废物利用。“不搞焚烧仪式,从小的方面说是保护环境、废物利用,从大的角度看,是契合建设节约型社会、提高资源利用率的现代发展理念的。”(张毓崇王世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