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底官煤勾结案曝光:腐败与血煤共存(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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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07:02 新华网 | |||||||||||||||||
9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针对“官煤勾结”发出“最后通牒”的截止日。在此之前,主动撤出入股煤矿投资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负责人将可免予处罚。22日上午,新华网记者在湖南省重点产煤区娄底市了解到,负责收集全市范围内主动申报撤出入股煤矿投资情况的市纪委、监察局,仍未收到一起主动撤资的反馈信息。 也就在22日当天,娄底市纪委和娄底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办案人员正进一步会商新化县“官煤勾结”大案。在这起案件中,共查出32名党政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投资入股煤矿,共涉及入股金额200多万元。
鲜明的对比带来的是隐忧。在娄底、湖南乃至全国,究竟还有多少“官煤勾结”尚未曝光?“官煤勾结”,何时才能真正解开这个结? 举报信牵出32名“官员股东” 2004年底,一封举报信引起了娄底市委几位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信中反映娄底市下辖的新化县温塘镇支华、雄兴两煤矿销毁盈利账目,大股东吃小股东,党政干部入股等问题,而这两个矿的老板康建国既是镇经管站职工,还是县人大代表、省劳动模范,并获得过“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按照市领导指示,娄底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秘密成立专案组。由于案情涉及党政干部参股分红,娄底市纪委也派员与公安部门联手行动。在近半年时间内,专案组展开了大量细致隐秘的调查,案情逐渐清晰。 2005年5月19日,专案组迅速控制了包括康建国在内的9名大股东,随后支华、雄兴两煤矿的问题逐步浮出水面。两矿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销毁与隐匿会计资料、偷税、职务侵占、党政干部入股参与营利活动等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记者从娄底市纪委、监察局了解到,由娄底市纪委、监察局直接查处的20名党政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涉及入股总金额175.8万元,分红89.005万元,收受红包礼金20.72万元;由娄底市纪委、监察局移交新化县纪委、监察局查处的12人共涉及入股金额32万元。其中32名入股干部中,个人入股金额最高的达30多万元。这些入股人员涉及新化县政府、矿管、安监、煤炭、地税、国税、法院、总工会以及当地镇党委、政府等众多部门和单位。32人中包括2名处级干部和21名正副科级干部。 目前,在煤矿参与营利活动、收受红包礼金的32名党政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已立案4人,其余人员的处分决定正在研究之中。 腐败与血煤的“共生共荣” 9月22日,记者来到已经停产的支华、雄兴煤矿,几个守矿人员向记者叫冤:“就我们倒霉,现在哪个矿没有干部的股份?干部不入股,到上面去办事人都找不到!” 5月19日,经过缜密部署,专案组突袭康建国家,搜查出了干部入股名册和红利发放表,“官煤勾结”一案取得重大突破。原本打算拒不交代干部入股一事的康建国在事实面前终于低下了头。 康建国,男,中共党员,现年41岁。这个仅有初中文化的当地“名人”靠着煤炭生产经营的高额利润迅速发家,与此同时,也是这个关键人物造就了这起“官煤勾结”大案中腐败与血煤的“共生共荣”。 据公安部门侦查,1993年,温塘镇支华村部分村民自筹资金兴办了支华煤矿。1998年8月,康建国以年上交利润21万元承包了该矿。承包后,康建国吸收股金59.7万元共同经营该矿。2002年底,康建国中止承包,重组支华煤矿股份,吸纳了支华村部分村民、社会人员及党政干部股金604万元,以合伙企业形式生产和经营。 从2002年元月开始,康建国召集当时的煤矿管理人员开会,决定每月共同对财务盘底一次,作账时少做收入和支出,然后将未做账的收入和支出凭证销毁,并对此事形成了“攻守同盟”书面协议,约定不准泄露做假帐和烧帐的事,如造成了法律后果,由管理成员共同承担。支华煤矿重组之后,康建国又故伎重演做假账和毁账。2003年7月,康建国以每年上交135万元承包经营新化县温塘镇雄兴煤矿。在该矿,康建国同样采取类似方式销毁、隐匿会计资料。 非法获取暴利必然要寻求政府监管部门的庇护,腐败与血煤之间也迅速媾合。除了康建国主动邀请一些政府监管部门的“要害人物”入股煤矿分红外,一些自恃“位高权重”的党政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也主动提出入股要求。据办案人员介绍,在康建国的两个煤矿增资扩股时,新化县原矿管局局长和矿管局资源股长利用职权要求每人入2万元原始股,入股后2万元马上变成了4万元。而原温塘镇一位党委书记则要求为自己的亲友入股31.5万元。 大量“权势人物”入股后,康建国谋取个人利益和荣誉之途一路绿灯。这个仅有初中文化的普通农民被招工为镇经管站职工,随后还当选为县人大代表、省劳动模范甚至戴上了“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记者在新化县有关部门找到了2004年康建国参评“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多份推荐材料,上面写道:“该同志任支华煤矿安全检查员七年,该矿从未发生过大小安全事故;康建国有功于社会,有功于人民……”。而据有关部门调查,这些推荐材料上的不少事实是虚假和捏造的。 遏制“官煤勾结”路有多长? “案件涉及的关系网如此复杂、庞大令我们始料不及。办案过程中为康建国说情的电话几乎把我们的手机打爆。”新化县“官煤勾结”大案专案组一位主要办案人员告诉记者。 与此同时,专案组人员也坦言,如果没有接到举报,如果办案过程中没有搜查到记载有官员入股的小本子,入股煤矿的党政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恐怕还很难浮出水面。据了解,娄底市委、市政府早在几年前就已出台文件,严禁党政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以及亲属投资入股煤矿,近年来也先后查处了一大批顶风违纪人员,但对遏制“官煤勾结”顽症仍显杯水车薪。 “9月22日是国务院办公厅针对‘官煤勾结’发出‘最后通牒’的截止日,目前我们还没有接到一起主动撤资的反馈信息,这并不能说明‘官煤勾结’之事已经绝迹。”娄底市纪委、监察局执法监督室主任罗一鸣分析认为,那些参与投资入股煤矿的党政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可能存在三种心态。一是观望,看看上面查处此事是否动真格再说;二是比较,“官煤勾结”现象普遍,都在等着别人先主动;三是侥幸,总认为自己投资入股方式隐蔽,难以被发现,即使被发现了,股本金也不会被没收,而且也不会追究刑事责任。 娄底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李雄告诉记者,对“官煤勾结”现象重拳出击,不失为当前可操作的一个有效方式,但同时这也是一柄“双刃剑”,在有效震慑的同时,“官煤勾结”将会更加隐蔽,以后的查处难度会越来越大。李雄表示,通过办理新化一案发现,如果国家出台政策法规明文规定,煤矿的生产经营运作仿照上市公司运作办法,将股东名单、股权分布以及生产、经营方面的重大信息都向社会公布,增加透明度,将有利于遏制和查处“官煤勾结”现象。 记者从娄底市了解到,当地党委、政府正着手研究建立防治“官煤勾结”长效机制等深层次问题,如建立健全责任分解制度、投资人和矿长登记制度、举报奖励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检查监督制度等。 “遏制‘官煤勾结’,路还很长很艰难。”娄底当地一些熟悉煤炭行业的人士认为,如何加强对煤炭行业监管者的监管,已成为遏制“官煤勾结”的一个亟待解答的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