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奖罚并重严管秸秆焚烧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09:51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张琦实习生王婧)今年“三夏”期间,全市仍出现1002个着火点,市政府首次奖罚并重,昨日对10个涉农区县罚款253.5万元。同时宣布,全市范围内划定六大秸秆重点禁烧区域,并组织联合执法检查,每烧一棵树罚款100元。 根据检查评比结果,市政府对综合评比前两名的户县奖励2万元,对灞桥区奖励1万元。根据市政府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目标管理责任书,按照确认的着火点,对10个涉农区县予
全市划定的六大重点禁烧区域是:未央区、灞桥区和雁塔区的全部区域;西安咸阳国际机场、户县、临潼军用机场周边20公里范围内;西宝、西潼、西铜、西汉、西蓝、西阎、绕城等高速公路及铁路、国道和省际两侧和森林周围5公里范围内;郊区和区县政府所在的城镇区域;郊区和县(区)的油库、粮库及所有仓库、通讯设施等区域;各区县政府可根据辖区的实际,在自然保护区和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他人文遗址等周边地区划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重点区域。 市政府将在国庆前后和国庆节期间,组织3次联合执法检查,并严格奖罚措施。凡是焚烧秸秆的,一律按着火点认定。每发现一个着火点,在重点禁烧区范围内,罚所在区(县)政府5000元;在重点焚烧区外,罚所在区(县)政府2000元,每烧一棵树,罚款100元。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着火点在20处以上,全区县秸秆焚烧面积较大,秸秆禁烧率小于80%,并造成重大生命财产损失的,将对区县、乡镇有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视其情节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