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联合监管第五次行动北海起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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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09:57 桂龙新闻网 | |||||||||
9月22日上午,来自粤桂琼三省(区)公安边防海警部队和渔政部门的8艘船艇,自北海市海关码头编队出航,开始对北部湾我方一侧海域进行第五次巡逻护界。 据了解,自2004年6月30日《中越北部湾划界协定》和《中越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生效实施以来,中国海警和渔政积极履行两个协定赋予的监管职责,分别组织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海警艇和渔政船,在北部湾我国管辖海域监督检查我国渔船遵守协定情况以及
为确保协定的顺利实施,一年来,在中央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地方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农业部南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和南海三省(区)沿湾地区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渔政机构,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标语、海报,出动宣传车以及举办渔民培训班等形式全面开展协定的宣传培训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协定水域入渔指标的分配工作,及时办理、核发有关证件和标志牌等,保证渔民按时、合法作业; 渔政部门还组织渔政船和海警船艇赴北部湾协定水域我方一侧巡航执法,维持海上生产秩序,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 据统计,一年来,渔政部门共组织56艘次渔政船赴北部湾执法,累计巡航606天,航行7272小时,总航程74786海里,共查处外国非法入渔渔船27艘,驱赶231艘,救助我国遇险渔船25艘。 公安边防部门共查扣23艘未经许可进入我国管辖海域从事渔业活动的外国渔船,并对无国籍海盗船抢劫我渔船的非法活动给予有力打击,保护了我渔民生命财产安全。渔政、海警执法船艇被渔民亲切地誉为我国北部湾渔场的“守护神”和我国作业渔船的“保护神”。 来源: 广西日报 选稿:见习编辑王香菊 作者:曾俊峰 吕欣 李君光 谢文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