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允许赖昌星在家软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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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14:26 扬子晚报 | |||||||||
北京讯加拿大移民暨难民局昨天在对赖昌星进行1个月来的第3次拘留聆讯后作出决定,允许赖昌星继续在家中软禁。但法官设定了多项条件:赖昌星一定要住在向移民局登记的住处内,不得搬离;增加向移民局报到的时间,每星期一、三、五下午一点到三点都要报到;出外时间限制在每天下午的一点到三点。并强调赖不能去赌场等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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