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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毅中:逾期不撤资免职严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15:23 新民晚报

  据新华社北京9月22日电(记者刘铮)22日是投资入股煤矿(依法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除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负责人撤出投资的最后期限。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表示,逾期不主动撤资、申报,一经查实,“就地免职,依法从严惩办”。

  记者从安监总局了解到,当前煤矿事故多发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有少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在煤矿投资入股,公开或暗中包庇非法矿主,使一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
件和非法煤矿未能停产整顿或取缔关闭。例如今年3月14日发生事故、造成18名矿工遇难的黑龙江七台河新富煤矿,矿主竟然是七台河市桃山区安监局副局长。

  又讯 截至21日下午4时,内蒙古没有一名公职人员主动从煤矿撤出投资。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此前记者向一煤矿老板私下了解听到了“宁不当官决不撤股”的说法,“每年投入20万元收益至少是20万元”,投资入股煤矿的高额回报使不少官员心存侥幸。这名煤矿老板比喻官员从中受益是“比抢银行都来得快,并且不承担任何风险”。

  他说,一些煤矿老板已经和官员形成了利益共同体,官员为煤矿提供保护伞,煤矿则成为官员的摇钱树。“官员们在煤矿中的股份多以‘干股’形式出现,在注册时的股东名单上并不体现,只要不出现利益分歧,一般不会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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