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告错对象输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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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4日01:27 京华时报 | |||||||||
■“质疑义务教育收费案”追踪 本报讯(记者郭晓明)小学生楠楠刚上学就被要求交纳991元费用,父亲周先生将北京市教委告上法庭。(本报9月7日曾报道)昨天,西城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因市教委并没有对楠楠收费,周先生的起诉缺乏事实依据,因此驳回了他的请求。
法院认为,收费行为在周先生与石佛营小学之间,市教委没有对周先生作出收费的具体行政行为。而按照《行政诉讼法》规定,具体行政行为的存在是行政诉讼条件。周先生起诉市教委要求撤销收费没有事实依据。对周先生提出关于实行免费教育的请求,法院认为不属于行政审判权限范围。宣判后,周先生当即表示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