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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民警受审视法庭当茶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4日03:19 重庆晨报

  本报讯(见习记者何永旺)昨天上午9时许,沙区法院开庭审理虎溪派出所户籍民警胡远奎受贿一案。法庭上,胡竟然在开庭半小时内,弯腰饮水10余次。审判长当即批评:“你当这里是茶馆吗?”

  鸣槌开庭后,公诉人和被告人及辩护人的争论一度集中在受贿金额的认定上。

  公诉人指控,胡远奎在2003年7月到去年11月担任沙区虎溪派出所户籍民警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中间人贿赂3万余元,非法为他人多次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其中一部分人是为了非法获得大学城土地补偿而“办理”户口迁移。

  胡只承认收受了他人11500元,且辩护人称胡“在工作期间表现良好,应予以从宽量刑”。公诉人当庭反驳:“工作期间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怎么能说是表现良好?”

  在审理前,被告人家属通过法庭民警递给胡远奎一瓶矿泉水。庭审不到半个小时,胡竟然弯腰10余次饮水。

  当庭法官当即严肃提醒被告,要注意法庭纪律,“这里是法庭,不是茶馆!”法庭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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