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卖小熊猫三人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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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4日06:59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汉中讯(通讯员 马勇 记者 陈虎 李克)近日,宁强县法院对国内首例非法收购、运输、出售濒危野生动物小熊猫案作出一审判决,3名被告曹中伟、许建强和田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9年、8年,并分别判处罚金30000元、25000元、15000元。 小熊猫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005年3月,家住四川省仁寿县的曹中伟得知承包经营公园动物馆的河南男子许建强欲购买小熊猫,很快与之取得了联系,二人约定在河南
曹中伟因资金不足,遂邀熟人田洪出资共同做这笔“生意”。2005年3月22日,两人从暂住四川省马边县的徐某(已另案处理)处以每只1200元的价格购得5只小熊猫,装入事先租赁的桑塔纳2000型轿车后备厢内。3月23日,曹、田、许三人在成都会合后,取道陕西,驱车向河南方向行驶。下午4时许,当该车行至宁强县七里坝收费站时,被宁强县森林公安分局民警截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