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赖账者打入黑名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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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4日07:58 潇湘晨报 | |||||||||
昨日,省高级人民法院通过本报正式公布第一批执行“黑名单”,20多个单位和个人名列其中(名单见右表),这些案件来自我省各市州的上报,都是长期拒绝执行法院判决的典型,其中不少是政府部门。 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徐远太介绍,公布“黑名单”是我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的重要举措,其目的在于在现有社会诚信体制尚不完善的情况下,震慑那些无视法院生效判
“黑名单”是个简称,其正式名称见于湘高法(2005)19号文件“关于在媒体公布不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债务人名单的规定”。省高级人民法院在这一文件中明确,被列入执行“黑名单”的对象是:“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书后,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申请执行人不同意和解且书面通知逾期后仍不履行的,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审查后,可以在媒体上公布被执行人未履行债务情况(被执行人下落不明需要公告的除外)。在执行程序中依法变更或追加的被执行人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在媒体上公布。”本报记者黄志杰 实习生 刘 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