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河南开始撤并乡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4日09:53 河北日报

  据新华社郑州9月23日电(记者李钧德、朱祥)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不断深入,庞大的乡镇机构已成为农民负担反弹的最大隐患。为了减轻行政运转成本,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日前,河南省委、省政府做出决定,对辖区人口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乡镇进行撤并。

  乡镇进行撤并的具体标准是:平原、丘陵地区原则上不保留3万人以下的乡镇,山区原则上不保留面积不足100平方公里、人口不足2万人的乡镇。

  据河南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这一标准,全省大约有470多个乡镇需要撤销或合并。按照两个、三个并一个的原则,全省大约可以减少乡镇200余个。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