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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扩大住房公积金用途 尝试受挫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4日14:49 金羊网-羊城晚报

  据新华社电 昨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与10个月前提交审议的初稿相比,最大的变化是住房公积金的用途被严格限制于住房消费,而不是初稿中提出的可放宽用于治病养老。

  去年11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草案)》,草案放宽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规定除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允许职
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的六种情形之外,“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以及“职工本人、配偶或者直系亲属因重病、大病住院,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都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且用途不限于住房消费。

  但是上海的创设性举动遭遇上位法的“瓶颈”。立法专家在仔细对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后认为,上海不宜扩大条例规定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使用范围。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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