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万人签名为凶手求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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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5日09:47 大众网-生活日报 | |||||||||
本报综合消息四会黑帮“龙兴社”老大被杀案23日在肇庆市中院开审,梁金国等3名被告对枪杀“警察黑老大”一事供认不讳。 万人签名 辩方律师在庭上特别出示了一份四会市近万名群众的签名书,并强调这份厚厚的签
庭审共识 法庭上,控辩双方对梁金国的犯罪事实不持异议,都同意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但辩方强调,龙杰锋在本案有重大过错,梁金国本想向警方举报,但龙杰锋的“特殊背景”让其完全绝望,才被迫铤而走险。因此,辩方律师将请求法庭充分考虑这一情节。公诉机关也确认梁金国杀人是事出有因。 庭审争议 控辩双方争议最大的是,梁金国杀死龙杰锋是不是重大立功表现?辩方律师邵树强提出了这样一套理论:梁的这一枪,击毙的不是一般良民,而是在四会作恶多端的“黑老大”。客观上,梁的这一枪不仅为百姓除害,也为公安机关摧毁“龙兴社”黑帮团伙作出了重大贡献。“试想如果没有梁金国这一枪,龙杰锋和他的‘龙兴社’至今仍然为非作歹,四会的治安仍然令人担忧。”从这个意义上讲,“梁金国击毙龙杰锋,吹响了四会打黑除恶的号角,最终导致28个黑帮成员被绳之以法,四会众多黑恶势力被打掉。”辩方律师认为,梁金国对国家和社会有重大贡献,根据相关法律,“犯罪分子对国家和社会有重大贡献的应视为重大立功表现”。对此一说,公诉人不表认同:“龙兴社的覆灭是广大公安干警合力围剿的功劳,怎么可能是被告人一枪打出来的?”辩方律师则针锋相对地反问:“为何龙杰锋在四会横行5年,欠下累累血债,却没有人管?从客观上看,就是梁金国的一枪为民除了害,立了大功。没有梁金国,龙杰锋可能至今都不会东窗事发1 (据《新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