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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设委员会下发关于推进志愿者活动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5日10:17 解放日报

  记者:9月20日,是全国公民道德宣传日,也是市文明委组织开展“与文明同行,做可爱的上海人”主题实践活动一周年的日子。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日前又正式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志愿者活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您认为《意见》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上海志愿者活动提出了哪些总体目标?

  答:《意见》提出的上海志愿者活动的总体目标是,围绕2010年世博会“城市让生
活更美好”的主题,充分发挥上海市志愿者协会在全市志愿者活动中的管理组织作用,以活动项目为载体,以各级各类志愿者活动组织为基础,以社会公益、城市公共管理、社会援助活动为主要领域,广泛开展志愿者活动,努力实现专业化储备、规范化培训、品牌化培育、项目化使用、信息化支撑、社会化运作的新要求,把上海的志愿者活动提升到一个更高的水平。

  记者:推进上海志愿者活动的主要任务有哪几个方面?

  答:一是完善志愿者管理组织体系,切实发挥各级各类志愿者协会在志愿者活动中的发动、协调、组织和管理作用。《意见》明确了上海市志愿者协会在规划、管理和指导全市志愿者工作中的主要职能;各区县要健全和完善区县志愿者协会并指导街道、镇(乡)建立志愿者分会;完善青年、家庭志愿者协会和其他志愿者管理组织,承担起各自的志愿服务工作的组织管理职能。

  二是构建志愿者活动组织体系。《意见》提出,要围绕社会发展、市民需求和精神文明创建的需要,本着自愿、无偿的原则,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各级志愿者协会的指导下,以活动项目为载体,围绕社会公益、城市公共管理和社会救助活动等领域,成立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队,组织志愿者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三是创新志愿者活动的工作载体。要巩固和发展国际交流、国际援助、大型活动、科学普及、法律援助、心理咨询、环境整治、社区服务、帮老助残、帮困助学、医疗救护、健康促进、计划生育、就业指导等志愿服务项目。围绕贯彻《上海迎世博文明行动计划》提出的“七建”目标,组织开展“与文明同行,做可爱的上海人”主题实践活动的志愿服务工作,要建立和完善一批志愿者活动服务基地,形成一批志愿者活动的推进项目,注重培育一批志愿者活动示范团队,打造志愿者服务品牌,扩大志愿者活动效应,引导全市志愿者活动向自治规范方向发展。

  四是规范志愿活动的运作方式。《意见》要求各级各类志愿者协会要按照各自的服务范围,做好志愿者的招募、注册和管理工作,并与市志愿者协会的网站联网,以建立全市统一的志愿者数据库;要规范全市重大活动志愿者服务的调配机制,建立志愿者的教育培训制度,完善志愿服务的绩效考评,加强对志愿服务项目的评估。

  记者:您认为下一步应如何认真贯彻《意见》精神,推动上海志愿者活动的深入开展?

  答:首先,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志愿者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整体规划中,作为文明城区、文明社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的评比条件。要保证志愿者工作必要的经费投入,提供有效的工作保障。要积极营造志愿者活动的良好舆论氛围。各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导向作用,加大对志愿者活动的宣传力度,刊播相关公益广告,及时报道志愿者活动开展情况,大力宣传志愿者先进典型,推动志愿者活动有效开展。要广泛发动广大市民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要以企事业单位和社区为平台,广泛发动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市民参与到志愿者活动中来;要充分发挥党员在志愿者活动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参加单位组织或社会组织的志愿者活动;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要积极带头,踊跃参与,起表率作用。各级文明办要切实履行志愿者工作的组织管理职能,落实人员专门从事志愿者管理工作;各街道、镇(乡)要以社区为平台,对所在区域内志愿者活动进行统一协调,并将其纳入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各基层单位要高度重视志愿者工作,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志愿者活动。

  记者:《意见》对加强志愿者活动服务保障方面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为使志愿者工作有一个良好的开展活动的条件,《意见》还提出了设立“上海市志愿服务基金”,鼓励社会各界组织及人士对志愿服务活动进行捐赠、资助。志愿服务基金主要用于志愿服务项目、志愿公益活动以及为志愿者办理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等必需的经费投入。要加强志愿者工作管理队伍的建设,选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有奉献精神、有志从事志愿服务工作的人员加入志愿者管理队伍,要完善志愿者活动的鼓励政策。全市每年要在3月5日学雷锋纪念日和12月5日国际志愿者日,分别开展全市性的志愿者服务活动和志愿者表彰活动。要加强志愿者服务的地方立法工作,适时制定《上海市志愿服务条例》,使志愿者活动纳入法制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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