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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车撞上摩托男子摔成骨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5日12:48 新闻晚报

  □杨帆通讯员敏谂

  晚报讯日前,闵行法院判决章某应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等共计2.6万余元;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8千元;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对应付款承担连带责任。

  去年5月27日晚上11点,位于闵行区浦江镇某村,安徽颍上县的章某正驾驶着大货车
倒车,不料,与正在骑摩托车的陶某的车发生头尾相撞。顿时,陶某从摩托车上被撞了下来,坐在地上,事发后,被人送往医院。因事故发生路段不属“道路”范围,公安机关未对双方责任进行认定。事后,章某支付陶某1000元。对于章某给出的赔偿,陶某并不认同。陶某将章某及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告上法庭。陶某要求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7.6万余元,其中包括了残疾赔偿金4万多元。10月9日,经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确认因交通事故致其面部多处挫裂伤及左锁骨骨折,分别构成十级、九级伤残。

  章某及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均未作答辩。

  法院认为:交通事故的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双方对事故的陈述,可以确认章某在倒车时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陶某驾驶摩托车通过时也未注意观察,双方的过错均是造成本起事故的原因,综合本案案情确定章某承担50%的赔偿责任。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作为车主,依法应承担连带责任。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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