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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丢一批手机配件速递公司只赔45元?(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5日13:35 海峡都市报

  

弄丢一批手机配件速递公司只赔45元?(图)

  “霸王条款”让货主非常郁闷

  N见习记者涂明/本报记者肖春道文/图

  本报讯9月12日,利嘉城信达电讯公司委托快捷速递公司福州分公司,送一批手机配件(据货主称价值4000余元)到深圳,谁料货物在中途丢失了。昨日上午,信达电讯公司找到快捷速递公司赔偿,快捷速递公司表示,只能赔偿运费的3倍,即45元。

  事件:

  货物中途丢失

  信达电讯公司的老板念小钦说,9月12日下午,双方签订运货单,运费为15元,快捷速递公司称,最晚两天以后把这批货送到。可收货方深圳远望数码商城过了11天,仍未接到货物。昨天,快捷速递公司表示,这批货在送到汕头下货的时候被人偷走,按照送货单后面的《货物运输条款》,只赔付当时15元运费的三倍。

  对于丢失货物的原因,该公司自称总经理的张纬飞说,9月17日,快捷速递公司把货送到汕头时,业务员在送其他货物时,疏于看管车上物品,信达电讯公司的货物不翼而飞。

  行规:

  只赔运费的三倍

  记者看到当时双方签订的货运合同,物品内容一栏并未写明手机配件,也没有标明货物的数量。同时,货运合同也没有保价金一栏。念小钦表示,当时快捷速递公司的业务员没有说明要填货物的品名和数量。当被问及为何不指明托运方填写物品内容时,张纬飞没有回答。他说,当时信达电讯公司送来的货物是用纸盒装好的,根本不知道里面是什么东西,现在想赔偿也没有一个依据,只能赔偿运费的三倍。

  张纬飞出示了双方托运单存根背面的《货物运输条款》,在条款的第13条写明:在托寄物被派送过程中,如因本公司的疏忽导致出现遗失、被盗或破损等情况,本公司赔偿额为运费的三倍或托寄物品的价值,两者以低价值者为准。他称,不光是他这一家公司如此规定,福州上百家速递公司的赔付标准都是这样。

  律师:

  “这是霸王条款”

  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佘雷表示,信达电讯公司和快捷速递公司签订的合同构成托运法律关系。作为承运人一方的快捷速递公司有义务将货物妥善保管,并安全送达到货主指定的收货人手中。如果货物损毁灭失,承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他说,快捷速递公司拟订的《货物运输条款》是霸王条款,且未对信达电讯公司作必要的提示和说明,因而该条款不具备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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