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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行开门立法公众全面参与立法全过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5日14:54 深圳晚报

  据新华社合肥9月23日电中国“开门立法”工作开始由部门提草案、审议过程听民意的阶段逐步走向深入:公众从立法源头,即“立什么法、怎样立法”全面参与到政府立法活动的全过程。

  率先试点这项工作的安徽省公布,从9月5日起的一个多月时间里,群众可通过写信、发电子邮件、发传真及亲自到访等多种方式,对安徽省2006年度立法项目提出建议。群众
的立法建议经过筛选和论证后,属省级立法权限的,将在下年度立法计划中给予充分考虑;不在省级立法权限的,通过地方法制办或省人大向中央立法部门反映。

  据悉,不到20天的时间里,该省已经收到40余件来自群众的立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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