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访企业提前化解劳动纠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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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5日19:37 北京日报 | |||||||||
上午10时,记者走进顺义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大厅。这本来应该是最繁忙的时间,可是记者却发现,整个监察投诉室内,来举报和投诉的人寥寥无几。 监察科科长张岐柱说:“以前我们的工作方式都是收到职工投诉和举报后,再到企业协调解决纠纷。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后,我们采取了提前介入的办法,深入到新建企业和问题比较多的企业中走访,帮助他们修订企业规章制度,避免劳动争议发生。”
5月,张岐柱在整理投诉记录时发现,某家外资企业在一个月内数次被职工投诉,职工反映:这家公司的加班时间超过了劳动法的规定,并且加班费没有达到法定数额。 周六,张岐柱带着四名科员来到这家公司走访。劳动合同、规章制度、考勤表、工资表、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公司有六七百名职工,厚厚的材料像座小山摆在了监察员们面前。仔细对比查看,监察员很快发现了问题:员工的整体工资水平并不算低,可是在“工资分配表”中,没有单列加班费一项。公司管理方有些不理解:“我们的常规作法是在福利奖金中对加班作补偿,还需要特别注明加班费吗?”张岐柱解释:“根据规定,加班工资应该按正常工时工资的1.5倍计算,如果在工资单上注明加班时间和工资,职工清楚明白,就不会再发生这方面的劳动争议了。”一个月后,张岐柱再度来到这家公司回访,发现所有不符合规定的劳动章程已经全部修改。企业反映,这段时间,没有一名职工对工资和工时提出疑义。从4月份至今,顺义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察科13名工作人员,利用双休日时间走访了76家企业。到目前,这些企业均未再出现被投诉举报的情况,全区企业由于劳动争议被投诉率整体降低40%-50%。 网络编辑:陈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