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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重审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09:44 宁夏日报

  本报讯(记者马骋)银川市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重审工作已于9月20日开始,但记者23日在银川市政务大厅房管局窗口前看到,前去办理相关手续的市民寥寥。据房管局办事窗口工作人员介绍,此次重审工作定于9月20日到10月20日,但这几天前来办理的市民不多,由于部分资格证已到期需要及时重审办理,银川市房管局呼吁市民尽快前去市政务大厅办理相关手续。

  据了解,此次重审经济适用房资格证并非是所有资格证持有户,资格证未满2年期限的,只需到市政务大厅加盖印章即可,资格证已满2年,的需要按相关审核手续重新审核,需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

  记者了解到,今年重审经济适用房资格证有几条新规定,其中对未婚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年龄规定,凡是银川市市区城镇户口的未婚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女性必须满28岁,男性须满30岁。而对户口迁入时间规定,凡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居民,其户口迁入银川市的时间必须满2年。另外规定凡参加过房改购房、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含安居工程和集资建房)、购买过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和营业房)、承租公有住房等任意一种情况,且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21平方米的,其本人或配偶不能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新闻来源:新消息报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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