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禁改限代表与市民要P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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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7日04:55 重庆晚报 | |||||||||
燃放烟花爆竹到底是“禁”还是“限”?昨天,在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十八位市人大代表递交紧急建议,坚决反对烟花爆竹禁改限。但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的民意调查结果却显示,86.33%的市民赞成禁改限。18位人大代表:禁改限有失偏颇且有违法之嫌 罗荣汉、曾照芳等18位市人大代表向市人大常委会递交建议陈述了多项反对理由。
一是放爆竹是落后民俗。二是多年来惨痛教训证明,开禁危害生命财产安全。三是禁改限未经公安、消防、环保、卫生、安全、城管等部门科学论证。四是禁改限与现行多部法律法规相违。如大气污染防治法、市环境保护条例等。 紧急建议说,燃放烟花爆竹禁改为限,不仅不可取,更有偏颇和违法之嫌,绝不能贸然通过、实施。“与其意见难以统一,修订一时尚难完善,不如巩固已有成绩,维持原来的禁放条例规定,暂不变动。”社情民意调查:超过86%市民赞成禁改限 为了解市民对烟花爆竹禁改限的看法,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日前受市人大法工委的委托,在主城9区进行了专题抽样调查,结果86.33%的市民对“禁改限”持赞成态度。 调查报告显示,在受调查的300人中,18到30岁的市民持赞成态度的占87%,31到50岁的占88%,51岁以上的为84%。 在赞成者中,对烟花爆竹燃放的时间,有56.27%的市民倾向于春节期间从腊月28日到正月15日,有43.73%的市民倾向于在春节和清明节均可。同时,81%的市民认为,燃放时间段宜在晚上7点到凌晨0:30,14.7%的市民认为全天24小时都可以燃放。 对于烟花爆竹燃放的区域,46.95%的市民主张授权定点,37.28%的市民主张列出可放区,13.26%的市民主张列出禁放区。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由禁改限已是大势所趋 考虑到有超过86%的市民赞成禁改限,且目前北京、上海、西安、青岛等许多城市都已解禁,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称,由禁改限已是大势所趋,因此,法制委员会建议维持由禁放改为限放。 关于限放时间,法制委员会认为,的确应考虑居民的正常休息和安全因素。因此,目前的修订草案将燃放时间修改为“农历除夕至正月十六的上午七点至次日凌晨一点”。 据法制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介绍,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修订草案规定,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不得向十四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销售,违者罚款。 据了解,是禁还是限,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还将进一步审议。由于赞成与反对的呼声都很高,此番能否定板还难以预料。网络编辑:李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