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称5000元是个税理想起征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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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7日09:48 生活报 | |||||||||
记者26日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获悉,来自东中西部,代表不同收入阶层、不同职业、不同年龄阶段的20位代表,成为将于27日举行的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标准听证会的公众陈述人,另外还确定了20名听证旁听人。这是立法法规定听证制度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中的第一次听证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介绍,这20名公众陈述人当中赞成将减除费用标准由800元提高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听证会结束后,立法机关的工作机构要根据听证会记录,整理出全面反映听证会意见的听证报告,作为参阅材料,印发立法机关组成人员。本次听证会上的意见,将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重要参考依据。北京大学外国经济学说研究中心副主任夏业良认为,理想的起征点最低也应当在5000元以上。这样可以使中等收入水平以上的阶层———比如月收入2万元以上的阶层承担起税收负担,而使低收入阶层能够在一段时期内逐步完成初始财富的积累,否则低收入阶层还要为购买房产、子女教育、医疗和养老保障等这些过去由国家承担的诸多支出而大伤脑筋。 专家称,个税改革首先要确立一个基本的原则:开征个税是以增加财政收入为主要目标,还是以充分发挥个税对收入的调节作用,缓和社会矛盾,促进公平竞争为主要目标。 如果以增加财政收入为主要目标,就应实行普遍征收,在制度上尽量降低费用扣除额,扩大征税范围,使更多的人成为纳税主体;如果以公平为目标,就应提高起征点,使低收入者免于征税。而鉴于我国现阶段的具体国情,绝大多数人还属于低收入者,所以还不适宜实行普遍征收。 目前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个人收入分配差距不断加大,中国基尼系数已经超过0.465,逼近0.47。因此,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法案室主任俞光远说,必须逐步解决收入分配悬殊、苦乐不均的问题。作为直接税的个人所得税则是调节收入的重要分配手段。缓和收入分配不公应该是此次《个税法》改革的指导思想之一。(新华社电)(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