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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锚泊得有人留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7日10:53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王长春/通讯员/戴开俊

  本报讯针对目前平潭海域不少货船出现随意抛锚、无人值守的违规现象,昨日,福州海事局发出《致平潭县船东、船员及船员家属的一封公开信》,要求所有船舶必须严格遵守锚泊的有关规定,安排必要的人员留守。

  福州海事局要求船长要负起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严禁船舶在海坛海峡常用的航道上锚泊。锚泊时,载重量500吨及以上(或者船舶马力在750千瓦及以上)的海船,船长和大副,轮机长和大管轮不得同时离船,小船也应留足确保船舶安全的人员;应按规定显示锚球、锚灯,与外界保持联系的无线电话频道必须保持守听。此外,遇有台风、寒潮等恶劣天气时,全体船员应立即回船,船长应选择安全水域抛锚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船舶安全。

  据了解,平潭县拥有船舶1000多艘,船舶载重量超过200万吨,从事航运业船员1万多人,是一个名副其实的航运大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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