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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犯枪决前举报枉法民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7日15:02 新民晚报

  4年前,19岁少年徐波街头遇刺身亡。两名“凶手”——谁才是真凶,谁又是替罪羔羊?第三次彻查——罪犯临刑前的检举是真是假?“顶包”案背后是否真有警察渎职?

  街头发生凶杀案

  2001年9月23日17时50分,一男子在长寿区凤城镇黄桷湾商业街一网吧门前被人连刺数
刀致死。经警方调查,被杀男子名叫徐波,年仅19岁,犯罪嫌疑人名叫余洋,二人均系长寿区凤城镇一带的小混混。

  据调查,余洋曾与徐波的哥哥徐城上网聊天时发生争吵,徐城还被余洋用刀砍伤。徐波知道后扬言要找机会替兄“报复”。9月23日,余洋等人经过该网吧时,看见“仇人”,便对其进行殴打。抓扯间,余洋摸出随身携带的一把弹簧水果刀,往徐波的左大腿、右背部连刺数刀后,与其他几人一起逃窜,致使其因肺部刺穿而死。

  重庆长寿区公安分局当即决定对余洋致人死亡一案进行侦查,指派公安分局预审科民警王一勇承办此案,另一民警周建模协办。

  两个凶手先后翻供

  2001年9月24日,余洋被抓获。同年11月6日,民警王一勇向已经被刑拘的余洋宣布逮捕令,就在这时,余洋突然推翻自己以前所有的口供,宣称:“徐波不是我杀的,是一个叫陈渝的杀的。”

  这个突然冒出来的陈渝又是何方神圣?究竟谁才是杀死徐波的真凶?就在案情陷入僵局的时候,陈渝主动到警方投案,承认自己是凶手。同时,在法庭辨认中,“目睹整个凶案过程”的证人程科达和李袁伟也指认“陈渝就是刺伤徐波致死的人”。检察机关遂正式对陈渝提起公诉,案情在此时峰回路转。

  谁知到了2002年7月19日,陈渝却突然翻供,说有重要情况汇报。原来陈渝和余洋是“兄弟伙”,陈是孤儿,从小受余洋父母照顾,余洋杀人后,陈渝出于兄弟义气决定帮余洋顶罪。同时,在余洋母亲刘志均的策划下,陈渝、程科达与李袁伟达成共识,一致说“人是陈渝杀的”。

  可是,在看守所里的陈渝发现日子并不好过,于是他翻了供。陈渝是在为余洋“顶包”!

  2003年3月6日,余洋被判处死刑。然而,另一幕戏剧性的场面却又紧接着拉开了帷幕。

  临刑前曝惊人内幕

  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前一刻,余洋突然大喊:“我要见检察官,我有重要情况汇报!”令办案的检察官感到震惊的是,余洋并没有就自己杀人致死的罪行进行辩护,而是举报“顶包”事件背后的秘密:有民警徇私枉法,协助“顶包”!

  “是警察周建模指使我翻供的。”余洋交代说,“一天,监舍一管理干部给我带来衣服,里面有张我妈写的纸条。后来,王一勇和周建模第一次来提审我,周建模说他是我干爹的表姐夫,我就相信他是来帮我的。”余洋说,在周、王两人第三次提审他时,“周建模说‘光是有人顶罪还不行,还要有人作证。’他让我找两个证人。于是我就叫我妈去找程科达和李袁伟出来为我作证。”经过侦查,检查机关确认了余洋检举的事实。

  今年9月8日,重庆市检察院一分院正式对周建模、王一勇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周、王两人在办案期间,明知有人“顶包”,却多次利用提讯余洋之机,采用传递纸条、电话联系的方法,方便余洋翻供、串供,使陈渝成功“顶包”。同时,周、王多次接受余洋家属吃请,以及6000元红包答谢。2004年11月16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周建模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王一勇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王文莉朱薇

  (据新华社重庆9月2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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