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规定11月起施行拖拉机三轮摩托不得入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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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10:32 云南日报 | |||||||||
最近,玉溪市政府发出公告,决定公布《玉溪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并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为了做好规定起草工作,起草小组开展了深入广泛的调研,向社区居民、驾驶员等社会各阶层广泛征求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玉溪市政府经过多次研究,结合实际,八易其稿,最终公告施行。《规定》禁止拖拉机、畜力车、机动三轮摩托车、载客载货人力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加强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城市交通秩序,保障城市交通安全和畅通,受到广大市民的普遍关注。为了切实解决市民出行难、城市交通混乱等问题,做到依法行政、有章可循,玉溪市政府十分重视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相关职能部门作出了积极努力。 矣顺文(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