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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规定11月起施行拖拉机三轮摩托不得入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10:32 云南日报

  最近,玉溪市政府发出公告,决定公布《玉溪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并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为了做好规定起草工作,起草小组开展了深入广泛的调研,向社区居民、驾驶员等社会各阶层广泛征求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玉溪市政府经过多次研究,结合实际,八易其稿,最终公告施行。《规定》禁止拖拉机、畜力车、机动三轮摩托车、载客载货人力
三轮车、板车进入中心城区行驶;禁止卡丁车、四轮摩托车在中心城区道路上行驶;严禁在中心城区道路、公共场所停放遗体、灵柩,搭灵棚(堂)、游丧等妨碍公共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殡葬行为。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加强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城市交通秩序,保障城市交通安全和畅通,受到广大市民的普遍关注。为了切实解决市民出行难、城市交通混乱等问题,做到依法行政、有章可循,玉溪市政府十分重视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相关职能部门作出了积极努力。

  矣顺文(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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