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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无证气瓶经营点无处藏身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14:45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陈骏

  本报讯还记得今年8月份,清源山花博园那次液化气仓库爆炸吗?这起致使1人严重烧伤的安全事故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但在之后的气瓶市场整治过程中,有关部门发现整治存在一定的死角。昨日,泉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5个部门特为此召开了专项会议,制定了整治方案。

  气瓶整治

  还有“死角”

  据了解,目前,全市共检验液化石油气钢瓶近21万个。执法人员称,还有一些气瓶超期未检,气瓶(气体)经营单位无证经营、无序管理,充装单位向无证经营站点充装、配送气瓶,一些地下无证经营站点为了逃避检查,储瓶库门窗从未打开,密不透气,照明设备无任何防爆措施,无配置消防器材。同时,为了牟取暴利,经常采用瓶对瓶倒装,既逃避气瓶检验,有爆炸的可能,又缺斤少两,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部分送气工人安全意识淡雹业务知识缺乏、未持证上岗等。

  泉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科的魏科长说,在执法过程中发现,用户往往就近换气,而并未注意到经营单位资质,在使用时无形之中多了一些安全隐患。而只有电话号码的换气点,只愿送气上门,不愿透露地址,也给执法带来一定的难度。

  鼓励集约经营

  条码管理

  质监部要求,气瓶充装单位对所充装的气瓶通过和经营及使用单位签订产权协议后,液化石油气瓶必须在护罩位置打永久性钢印号和自有编号,无缝气瓶、乙炔气瓶必须在瓶肩处进行蚀刻,并建档登记,使用计算机管理。

  对于有条件的气瓶充装单位,质监部门鼓励他们进行集约经营、充装条码管理,对气瓶的每次充装进行预检、充装、复检记录(记录保存不少于1年)。各充装单位要以经营单位和用户为管理对象,负责对经营使用单位作业人员进行有关气体性质、气瓶基础知识、潜在危险和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的培训等,并在所充装的气瓶瓶肩上粘贴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国家标准规定的警示标签和充装质量标签,明码销售。这样,也便于有关部门掌握资料信息。

  专项整治小组

  今起执法

  今起,经有关部门决定,由泉州市质监局、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工商局、公安消防支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5个部门人员组成的专门的气瓶整治小组,将加大现场跟踪查处力度,一经检查发现无证充装点及送气点,将及时予以取缔。此外还将检查充装和检验人员持证情况,充装和检验记录是否完整,报废气瓶的处理和废弃危化品的处置等。计划在11月底前完成专项整治并初步建立气瓶完全监管长效机制。

  即日起,市民如有发现气瓶的安全等问题也可直接向泉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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