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副市长杨道洲被判10年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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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1日01:01 新京报 | |||||||||
一审因受贿罪获刑后,当庭提出上诉 据新华社电 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9月30日公开宣判,原黄冈市副市长杨道洲因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道洲在担任监利县县长、县委书记,荆州市副市长、黄冈市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检察机关指控杨道洲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杨道洲已构成受贿罪,故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万元,依法追缴非法所得人民币12.3万元。杨道洲当庭表示将提起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