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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今年最大的涉黑案宣判 两名主犯一审被判处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1日08:13 黑龙江日报

  本报9月30日讯今天上午,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对廉博伟、丁玉卓等17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等11项罪名一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对廉博伟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犯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犯故意损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二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经济损失10.6万元。被告人丁玉
卓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十五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二十年至有期徒刑两年。

  自1996年以来,被告人廉博伟以亲属、同学、乡邻、朋友关系为基础,陆续纠集被告人丁玉卓、陶玉安、李刚等十余人,在呼兰区一带,好勇斗狠,随意殴打他人,形成一定规模的犯罪团伙,逐步演变发展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前后不到7年,实施故意杀人犯罪1起、故意伤害犯罪2起、放火犯罪1起、非法买卖枪支犯罪1起、故意毁坏财物犯罪1起、寻衅滋事犯罪1起、其他违法犯罪10起,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多人受伤;通过采用殴打、非法拘禁、威逼恐吓等暴力手段抢夺土方和拆迁工程、封堵民营企业、垄断农贸市场、强收空车配货“信息费”,非法聚敛资产千万余元。以交朋友为名,拉拢国家工作人员为其违法犯罪行为提供帮助和保护。(黑龙江日报)

  作者:蔡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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