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岂能“趁喜打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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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1日09:28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相恋两年的小D与小M上个星期去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婚姻登记处办理登记手续时却被告知,要到楼下宣誓大厅进行宣誓颁证仪式才能领到证。(9月29日《广州日报》)原来,宣誓的时候新人会被提供拍照服务,而且会被鼓动买下照片,还要买一个装结婚证的红色小盒子。 这其实是在“趁喜打劫”。尽管有关负责人回答,这是根据有关规定开设的新业务,不需要照片也不会强迫的。可事实上,在大喜的领证时段里,谁会断然拒绝“25元一张的照片”?弄出不快乐咋办? 政府部门岂能“趁喜打劫”?这与变相乱收费、搭车收费没有本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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