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促“还原奶”显形农业部发布复原乳鉴定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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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1日10:03 河北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9月30日电(记者董峻)农业部30日发布了《巴氏杀菌乳和UHT灭菌乳中复原乳的鉴定》标准,为检测巴氏杀菌乳和UHT灭菌乳中的复原乳成分提供了科学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出的《关于加强液态奶生产经营管理的通知》要求,凡在灭菌乳、酸牛乳等产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复原乳的,不论数量多少,自10月15日起,生产企业必须在其产品包装上醒目标注“复原乳”。
这一标准提出了根据糠氨酸和乳果糖两种物质在液态乳中的含量,判定巴氏杀菌乳和UHT灭菌乳中是否含复原乳成分的技术路线。 复原乳又称“还原乳”或“还原奶”,通俗地讲,就是用奶粉勾兑还原而成的牛奶。巴氏杀菌乳和UHT灭菌乳是乳品生产中的两大类型,前者是将原料奶经过80摄氏度以下长时间加热处理,这种奶保质期不长,且需要冷藏;后者经过137摄氏度的瞬间加热消毒,能常温保存,储存期较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