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的哥抛客,孕妇马路上流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1日12:25 扬子晚报

  昨天下午2时左右,山东来沪的孕妇郭美玲在上海真北路武宁路立交桥下流产。五六十名路人在现场目睹了这一情况,有热心群众拨打110、120电话。10分钟左右,110、120等部门相继赶到现场时,小孩子的头已经露出来。在送往医院的路上,孩子就生下来了,但由于流产不幸夭折。

  下午3时30分左右,记者赶到事发现场,仍可以看到大片鲜血——点点滴滴地洒在长约
10多米的公路上。下午4时,普陀区中心医院产房的医生告诉记者,郭美玲还在做进一步的手术治疗,“孩子夭折了,大人在接受治疗后已经没有什么问题了。”

  郭美玲的弟媳林霞说:“我们住在华江路,早上刚到过普陀区中心医院做过检查。下午1时,我嫂子她突然肚子疼得厉害,于是我们出门打了一辆车,让司机送到普陀区中心医院。这司机开了好长一段路却说,找不到医院。我告诉他,我们这是生孩子,耽误不得。”

  “司机说‘如果不行,你们就下车’。”焦急的林霞急匆匆付了12元车费后带着嫂子在曹安路继续打车。但等了很久,都没有空车经过。看着嫂子非常痛苦,林霞就在附近路边找了两辆摩托车。不料摩托车刚开到真北路武宁路立交桥下,孩子的头就露出来了。

  对于其所称的让她们下车的出租车,林霞说,事情太匆忙,车票都没有来得及要。至于是哪个公司的出租车,以及出租车的颜色,林霞也称记不起来,只记得是一个30岁左右的男司机。

  大众、锦江等各大出租车公司的有关负责人均表示,该出租车驾驶员中途抛客的行为属严重违规。“就算真的不认识路、找不到目的地,也不应该把客人抛在路上。”两大公司的负责人表示,中途抛客是绝对不允许的,如果这位的哥属于他们公司,肯定会被“炒鱿鱼”。(据东方早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